是否有第二次替补选房,需要根据第一次替补选房的结果判定,如果房源数量选房完成,就不会有了。
【资料图】
一、西安高新公租房咨询电话
高新区公租房总咨询:029-68251770、029-68251771
锦业公寓:68761074
蓝博公寓A区:63389713
蓝博公寓B区:63389713
蓝博公寓C区:87578996
租金退费咨询:63389711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88333728
物业服务电话:
锦业公寓:68761070、68761080,68251800(24小时)
软件公寓:88442683、88443341,87546936(24小时)
蓝博公寓A区:65676600、65676677,65654918(24小时)
蓝博公寓B区:65676600、65676677,65654918(24小时)
蓝博公寓C区:87578991、87578992,87578990(24小时)
二、常见问答
1、如何办理退租?
住户租赁合同到期的可直接到公寓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住户租赁合同未到期需要提前退租的需至公寓物业服务中心填写《提前退租申请表》确定退租日期,然后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2、如何续租?
按照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部令第11号)、《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陕政发〔2011〕42号)和《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高新发〔2012〕55号),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动态监管,在每年度上半年对上年度高新区公租房租赁人(含共同租赁人)的公租房配租资格进行复核。凡配租资格复核通过者,租赁人可继续租住公租房。
3、家庭申请、个人租赁有何区别?
公租房可为用工单位申请或就业人员个人申请(个人申请含家庭申请)。
(一)用工单位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员工为共同申请人。
(二)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申请个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和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扶养人为共同申请人。
(三)个人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个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个人申请。